生活中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沿街的店铺门口明明有停车位,想去停时店家却来阻止。这种情况针对汽车还能让人有些理解,可就连电动车、自行车都不允许停,你见过吗?晚上骑电动车兜兜风逛逛街,本来是一件很惬意的事。而昨天(2019年7月8日)晚上,靖江这位网友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只因想把电动车停一家店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上。咋回事呢? + {4 h- P I( [, B9 d
1 网友: 停个电动车也不让? 靖江社区网友提供消息:当天晚上8点30分左右,她骑着电动车来到了新建路。想停车处理一些事情时,正好看到路边一“朱*牛肉汤“的店门前划有非机动车停车位,于是就想过去停车。 正当她准备停放时,突然从店内跑出来一个男子,态度很不好的让她把车挪走,不准停在这里,这让她感到十分不解,这个公共停车位,再说自己也不是开的汽车呀,怎么就不让停呢? 而店家给的理由很奇葩:这个车位在他家门口,是供来店内消费的顾客停的,你这一停,影响到了他们做生意,如果没有要就餐的意思就不要停这里了。这停车位虽然是在店门口,但是公共停车位,而且还是非机动车停车位,占用地方很小,也不会不影响消费人员进店,咋就成了店家的”私人领地“。 因为有急事,该网友称,事后也没有过多和店家理论,再加又是大晚上的,就很郁闷选择离开。 近期,类似的事情不仅这位网友遇到,很多市民都有遭遇,尤其是机动车车位,被”私有化“的现象更严重,不过这非机动车车位也”霸占“这也就真霸道了!
! [( b2 Q Z& K7 M2 现象: 停车位被圈占严重 靖江多条道路, 看到路边的停车位被商家圈占的情况 并不少见。 锥桶、垃圾桶、大石块, 还有商家搬来了用于隔离道路的水马, 将店门口的停车位团团包围, 宁可停车位空着,也不让人停。 圈占门口的停车位,店家各出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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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被店家圈占, 车主停车难, 逐渐变成老生常谈的话题。 1 `/ S# N) m$ i$ {# u* G; @
3 店家: 影响生意,反正就是不让停 车停在这里,把我的店门口堵住了,我还怎么做生意!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 ** 、交管部门在我市的一些便道、非机动车道划了许多的停车位,这些公共停车位的设立,本义是为了缓解车辆数量大,车难停,难停车的问题。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商家和个人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私自在这些车位里放置塑料标示或者不在商家就餐就不允许停车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伤害了一些车主的合法权益。' l. S: ]3 n& a" V
也有店主对小编说, 他们开店在先,停车位是后划的, 原本店门口很宽敞,装货卸货很方便, 如今有了停车位, 要是停了车,就不那么方便了。 其实,大部分店家的意识形态还是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问题,总觉得在自己门口的无论是机动车停车位还是非机动车停车位,能不能给你停,愿不愿意让你停都是由商家自己说了算。但是公共停车位属于国家公共资源,面向大众使用,商家和个人没有权力对非机动车道、便道上的公共停车位进行私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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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关部门:严管重罚,大力整治为进一步 推进靖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靖江近期开展
4 ?1 B' d+ v, s7 \$ j" b8 J$ k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其中 非法占用停车泊位也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交警提醒 私占车位是违法行为 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
& ?" Y6 s1 U0 a5 T# a5 \# H l私占车位违反和处罚的法律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的障碍。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或者停用、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泊位内停车障碍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使用地锁、锥筒等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第五十四条规定: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锁、锥筒等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由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处以五百元罚款。
- k Q4 _4 R! p" F- {0 X非法占用停车位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容易造成停车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等现象,店铺商家要顾己及人,不要占用公共停车位,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长时间占用车位,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指数。(部分素材来源:文明靖江、靖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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