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断疫情传播链条,靖江市发布通告,明确要求所有影剧院、KTV、浴室等室内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全市范围内所有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宗教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或停止对外开放!但是总有人罔顾禁令,顶风而为! 靖江某浴室多次偷偷擅自营业,被依法处罚!
8月4日21时许,靖江市 ** 局城中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辖区内某浴室负责人范某在被多次告知暂停开放浴室后仍擅自偷偷营业,范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 ** 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警方依法对范某治安处罚。
惊心,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仍营业,处罚!
8月6日上午,孤山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行业场所检查时发现,某少儿艺术培训服务部仍在营业,民警将法人代表龚某及经营者郑某带回所内询问。 依据靖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的通告(第2号)》的文件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宗教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或停止对外开放。可龚、郑二人在接到通知后仍然组织人员进行艺术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龚某及郑某二人予以行政处罚。 关于我市重点场所疫情管控 近日靖江警方发布有奖举报通告 ▼▼▼ 为进一步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群防群控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违反靖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的通告(第2号)》要求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违反靖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的通告(第2号)》相关规定的重点场所。 二、举报方式 发现有上述情况,市民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以及被举报对象、地址等详细信息。 举报电话:110。 三、举报奖励及处理办法 (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奖励。同一事项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二)对被举报并查实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靖江市 ** 局对举报人信息实施严格保密,不会以任何形式透露举报人信息。 靖江市 ** 局 2021年8月7日 附:
关于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的通告(第2号)为有效应对南京、扬州、淮安、宿迁等地区的疫情传播风险,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重点场所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全市范围内所有影剧院、网吧、游戏室、KTV、浴室、图书馆、棋牌室、文化馆(站)、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密闭式休闲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全市范围内所有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宗教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或停止对外开放。 3.全市各学校、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涉及青少年、儿童、老年人群体的机构,严格实施封闭管理。 4.全市各旅行社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坚决杜绝组织到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也不得从中高风险地区揽客来靖。凡曾组织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或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来靖旅游的,须第一时间向文体旅游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5.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 靖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31日来源:泰州政法、靖江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