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起诉书 一90后男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起诉 到底发生了什么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16日13时许,被告人姜某某驾驶轮式拖拉机,前往靖江生祠镇红英村邵三圩耕作,经曹某某门前农田时,遇曹某某阻拦,停车熄火等待约1小时后,误以为曹某某已经离去,未下车查看即驾驶拖拉机前往耕作区域,驶出数米后发现曹某某卧于其驶经的农田地面。后,曹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曹某某符合轮胎挤压致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当日,被告人姜某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移送起诉 被告人姜某某,男,1995年生,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江苏省沭阳市人。被告人姜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0年11月18日由靖江市 ** 局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于2020年11月25日由靖江市 ** 局局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于2021年2月22日向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姜某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姜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姜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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