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多少?有哪些具体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收支情况如何?这些均需在小区事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日前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向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关于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公示的主要事项和公示时限予以明确,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促进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规范化。 根据要求 我市范围内实行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必须公开公示物业服务相关内容,其中必须长期公示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等;
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电梯、消防、监控安防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专业资质的,还应当公布相关资质信息。 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收支情况、公共能耗费分摊情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处分使用情况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公布。 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以公示栏的方式为主,具备条件的项目可同时配合使用电子屏幕、小区网络平台、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予以公示。 在金桂园、盛世花园、 龙馨园、碧桂园等 多个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及客服中心 都可以看到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内容
“强化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将有效规范企业服务和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知情权,进一步营造物业企业诚信经营的服务环境。”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一百多个。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会同发改委、市场监管、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检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的,责令整改并视情进行信用扣分。
来源 :今靖江、靖江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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