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起诉书因得知在KTV工作的女友受到客人欺负男友唐某竟携带水果刀前往KTV处接其下班时在靖江某酒店门口与KTV老板发生争执最终造成一人受伤
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以下为摘录起诉书的部分内容) 事件回顾:2021年8月29日零时许,被告人唐某龙因得知女友桑某某在本市星某都KTV工作时受客人欺负,即携带水果刀,与刘某某等人至本市江平路格某豪泰酒店门前,接桑某某下班。 期间,被告人唐某龙误认为刚出酒店的季某某等人系欺负桑某某的客人,遂推搡季某某胸部一下。星某都KTV经营者周某甲闻讯赶来,向被告人唐某龙讨要说法,双方发生争执。 期间,刘某某用皮带抽打周某甲头部等处数下,被告人唐某龙拳击周某甲头部,脚踹周某甲腿部各数下,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周某甲右腿外侧。经法医鉴定,周某甲右大腿外侧缝合创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唐某龙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图片来源网络)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起诉被告人唐某龙,绰号“三眼”,男,2001年生,初中文化,无业,泗阳县人。被告人唐某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1年8月30日由靖江市 ** 局决定刑事拘留(因疫情未执行),同月31日由靖江市 ** 局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同年12月1日经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靖江市 ** 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唐某龙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1年12月20日向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某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唐某龙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龙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最后提醒遇事要冷静 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冲动千万要不得 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 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出气 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 打架只会让自己为此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来源:中国检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