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是亲朋好友聚餐的高峰期 But!
喝酒要适量酒后要自律
大家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否则这个春节可就“乐极生悲”了 醉驾出事故被查获 1月31日17时48分许,毛某华驾驶“苏M”号牌小型汽车沿靖江市陆三港路由北向南行至集福村队部南侧路段时,与对向驶来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在现场处置时发现毛某华涉嫌酒后驾驶,遂对毛某华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29.4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设卡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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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13时48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苏M”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海陵区长江大道运河路路口时,被警方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2月1日20时20分许,黄某饮酒后驾驶“皖M”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海陵区兴泰路南通路路口时,被警方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03
2月2日14时03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苏M”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海陵区江州娄华线路口时,被警方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04
2月3日13时23分许,王某饮酒后驾驶“苏M”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泰兴市根曲线路段时,被警方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12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05
2月3日19时45分许,丁某饮酒后驾驶“苏M”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泰兴市开发区马甸双桥路口时,被警方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14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06
2月3日19时51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苏M”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泰兴市开发区马甸双桥路口时,被警方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07
2月3日20时30分许,秦某饮酒后驾驶“苏M”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海陵区兴泰路南通路路口时,被警方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29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会越来越大每天有检查、每天有行动“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确保全市人民平安过节记住喽
交警查酒驾时间表是 ↓↓↓ 每一
天
Everyday
全天候、全时段
地点是 ↓↓↓ 全区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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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域
记住!春节期间严查酒驾不打烊!请对酒驾说“NO”!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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