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三晚上靖江发生一起惨烈事故,虽然已经过去数天,却一直牵动人心,尤其是听说被撞车内还有两个小孩,大家更加关注事件最新进展。 但是最近几天,似乎各个群都在传受伤害人一家的情况,有的把爷爷奶奶什么情况都说到群里,有的说两个小孩的情况......甚至,有些人为了证实自己说的对,还把自己和受害人住一个小区等情况说了出来。 虽然了解受害人的情况,大家也是一种关心和难过,可以理解,但是还是不建议这种过分去传受害者一家的情况。对于受害者,靠大家简单的同情是无用的,估计需要的是法律对施害者的严惩,才能解大家的愤怒。 当然这不是让大家仇视奔驰车和车主,而是仇那些自以为有些钱,把法律和他人生命不当一回事的人,甚至他们的一个群体。 有很多网友反映,在事故现场看到开奔驰的司机走路和说话的神态,明显像喝了酒,有的人甚至感觉这一车的人都像喝了酒。 也有网友质疑为什么事故至今没有看到官方通报,这可能涉及两方面问题,其一就是事故涉及未成年人,特别是两个孩子,在情况没有稳定前,一般不会轻易公布;其二就是已经涉及刑事,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前,也不会公布。 当然作为我们一个普通人,不能再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受害人身上,过多的关注无疑是雪上加霜,要深究的应该是肇事者。 亦如奔驰车的车主是谁,事发时实际开车的是谁,在事故现场车里还有谁?还有就是车内的一群人在哪里吃饭喝酒的,酒桌上又有多少人? 除了肇事司机,他们也是帮凶,有一句话叫酒桌不劝酒,喝酒就不准开车,这里面是否还有劝开车的,比如明知道都喝了酒,应该叫代驾,但是有人起哄不要怕,认为大过年的,警察也要休息,怕什么?对于这些人,也要追责。
我们说,如果酒后驾车发生严重事故,一般定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并非大家所认为的交通肇事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一旦酒后驾车,就是把汽车这一本来用于运载人的车辆,变成一个暴力工具,但是,他面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不像杀人罪一般只针对某人。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严重的处罚是死刑,当然一般交通事故难以达到,不过最后的结果,还得依照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要求,“喝醉的人违法犯罪,理应负刑事处罚。”“侵权人明知道酒后驾驶违反规定、醉酒驾车会伤害信息安全,却忽视法律法规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导致巨大死伤,表明侵权人客观上对不断出现的损害结果持纵容心态,具备伤害交通安全的有意。 河南玛莎拉蒂女撞宝马一案,最后的审理结果早已在2020年11月6日判决: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伤害公共安全罪,判刑无期徒刑。刘松涛判刑刑期三年,判缓三年;张小渠判刑刑期三年,判缓三年。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内容,3名受害人的家人和3名被告人已就刑事附带民事一部分达到调解。当然,判这个结果,还是谭明明积极赔偿受害人的财物,取得受害人谅解才这样判的,不然估计要死缓了。 我们还知道,有时候很可能和犯罪嫌疑人一伙的都是教唆他人犯罪,法律应该同时追究他们的教唆责任,哪怕判缓刑。 当然,最后什么结果,相信公检法会依法做出决定,最后还是提醒,不要在肆意传播受害者的信息,了解了解加害者的情况,也许提供给 ** 机关有利于案情进展。 来源:靖江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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