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 ** 关于历史遗留矿山 核查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1〕1283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912)要求,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省自然资源厅核查认定我市有1个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为季市镇百花建筑材料厂(详见附件),治理责任主体为季市镇人民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3615198908 邮箱:373907282@qq.com 靖江市人民 ** 2022年2月8日
靖江市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靖江市季市百花建筑材料厂图斑范围影像图 来源:靖江市人民 **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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