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警对羊巷社区某酒店例行检查时,发现前台工作人员魏某(女,36岁,山东泰安人)未按规定登记房间内住宿人员李某的身份信息,未按要求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的疫情防控措施,李某在14天内还有离泰旅居史。魏某的行为已构成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和拒不执行人民 ** 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 机关依法对魏某作出罚款的治安处罚。
近日,孙某(男,28岁,江苏盐城人,暂居本市斜桥镇)驾驶车辆去上海嘉定,后又返回斜桥镇。孙某从泰州以外疫区回到靖江后,未主动向居住地报备,且在相关部门调查时,隐瞒行程、拒不配合,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 ** 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 机关依法对孙某作出罚款的治安处罚。
近日,石碇湾港闸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例行检查时发现,李某(男,47岁,本市靖城街道人)组织三艘轮货船欲通过石碇湾港闸进入靖江界时,其所持有的井圩村委出具的接收证明存在异常。经与该村委核实,确认该三份接收证明系伪造,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经询问,李某对自己伪造村委接收证明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 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治安处罚。
3月28日晚,交警在G2高速靖江南进出口进行疫情防控查验任务时,要求厢式货车苏MG0E**车内所有驾乘人员下车接受防疫检查,但该车驾驶员蒋某(男,49岁,本市生祠镇人)、水产店老板魏某(女,53岁,本市靖城街道人)谎称车内只有三人,乘客孙某(男,55岁,本市马桥镇人)隐匿在厢式货车内欲逃避检查,后被交警当场查获。蒋某、魏某、孙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 ** 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 机关依法对蒋某、魏某、孙某作出警告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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