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对我市环城路以内各主干道、公共停车场等地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新一轮专项整治。 商家通过设置障碍物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成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中的顽疾之一。市交警大队以道路交通秩序大提升为契机,针对擅自设置、撤除、停用道路停车泊位的;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设置影响机动车在泊位内停车障碍的;对已施划好的停车泊位进行人为破坏的;使用地锁、锥筒等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等现象,予以大力整治。民警同步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当天上午跟随市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来到江平路、骥江路、人民路等主要道路。在骥江路的一家小卖部门前,数辆自行车无序乱放,霸占了3个停车泊位。“老板,请问门口的自行车是不是你家的?车位是属于大家的,这样属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必须立即整改。”民警耐心劝导店主孙某。据孙某介绍,为了方便顾客停车,店里想出了这样的办法。经过民警劝说后,孙某立即将自行车移除,并保证此类情况以后不会再出现。 距离小卖部约30米处,是一家五金店,门口的停车泊车位上放着一块木制椎体障碍物,上面还写着“专用停车位、禁止停车”字样,导致过往汽车无法停入车位。在民警耐心劝说下,陈某搬离障碍物,让出车位。 据统计,整治当天共拖移占用停车位的自行车23辆、电动车3辆,清理锥桶、塑料桶等障碍物30余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罚罚款500元的处罚。 图为整治现场。 下一步,市交警大队将定期对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回头看”,对于部分屡教不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甚至是暴力抗法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来源:智慧靖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