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公告靖拟征告〔2022〕4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 ** 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 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城西居委会六组、东郊村南五组、虹兴居委会八组,江防村集体、十二组、十三组;斜桥镇丰宁村节四组;西来镇泥桥村七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
四、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后,市 ** 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 **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苑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凝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凌凯;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靖江市人民 **2022年8月29日拟征收土地公告 靖拟征告〔2022〕1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 ** 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 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斜桥镇井兴村一组、二组,罗家村集体、七组、八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五圩村四组、八组、九组、十二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 ** 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 **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苑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凝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凌凯;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2年8月29日来源:靖江市人民 **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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