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拉动消费2 O1 }& z" E" Y* X9 W2 F
商家会推出一些优惠打折促销活动 是经常的事 而购买者看到比较划算 也会选择购买 靖江的陈女士(化名)称,昨日她在吉某隆超市斜桥店购物时遭遇了不愉快,超市借着打折促销的幌子欺骗消费者,咋回事呢? # S) E9 w. D8 a
0 p9 L; b$ j; }原来陈女士在2019年11月7日中午去该超市买东西期间,在超市2楼玩具区看到有张贴“玩具全场6.8折”的促销活动,一看时间正好是从7号开始,于是就给孩子买了两个“传奇车仔”的玩具,当时标签价是:19.9元/个。% O! A) x0 u: a1 I y
+ J$ L3 W3 D9 a; g/ [谁知事后等陈女士结完账,查看清单时,发现购买的玩具竟然按照原价收取,并未打折,虽然玩具价值也没有多少,但是陈女士感觉自己消费受到了欺骗,于是找超市收银员询问咋回事,当时收银员也不清楚,让她去找玩具区的服务人员咨询。( T, M" \5 `' Y$ L3 g1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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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玩具区的服务员却告诉陈女士:这款商品不是玩具,是食品不不能参与打折活动。面对这样的解释陈女士很不解当场质疑:既然说是食品,为什么会放在玩具区?面对陈女士的质疑服务员说具体咋回事她们也不知道,可以帮忙打电话咨询一下经理。可是半个小时陈女士也没有等到经理的消息,却被告之经理的电话没法打通,可能正在午休,然后就没有消息...0 S3 Y6 r8 `8 _# a9 z% |+ u
据陈女士称,期间服务员还想让她把玩具退掉,她没有答应,见无法联系到负责人,也正好有急事就随即就离开了,回家后她朋友告诉她就款玩具的车底是藏有一小块糖,但是陈女士发现商品后面的介绍明明标注着产品名称:趣味玩具,而所谓的糖并非主要。这就让陈女士更加郁闷了! 不管怎样既然促销搞活动 就应该一视同仁 而不是被发现问题了 就“偷换概念”敷衍了事 这样只会让消费者寒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种行为已经 实实在在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另外,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如果超市涉嫌以虚假“优惠价”标示销售商品,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多种处罚。 - O: T1 l# h. m6 S1 f; O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商品时 在付款后养成查看购物小票的习惯 如出现与促销情况不符的情况
$ ~) ]9 T6 S6 m, r4 U 及时与商家沟通,挽回损失 如果与商家沟通不顺畅 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哦!
& c& i3 O6 u3 s还有一点比较重要 购物小票要妥善保管 在出现消费纠纷时 可作为相关维权凭证 在此也提醒商场超市,加强价格规范管理,避免发生类似的问题。如出现价格纠纷,应该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积极主动处理。 ( \ X2 M" M* x! U;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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