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公安局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认领通告 为规范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靖江市公安局特对以下未领取的保证金进行通告(名单详见附件)。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本人有效银行卡(仅限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至原办案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若本人自行前来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委托人或本人有效银行卡、委托书至原办案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
靖江市公安局 2024年5月31日 靖江市公安局关于事故预付保证金认领通告为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处置事故预付保证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靖江市公安局特对以下未领取的保证金进行通告(名单详见附件)。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保证金收取票据原件至事故发生地的交警中队办理返还手续,再至靖江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领取事故预付保证金。逾期将上缴财政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靖江市公安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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