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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抓拍就能闯红灯?侥幸心理切莫存 小心货车变“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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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3 15: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是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但总有一部分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心存侥幸闯红灯,最终酿成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近日,靖江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一名货车驾驶员判处刑罚,也给每一位驾驶员和行人敲响了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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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的一天清晨,李某持B2型驾驶证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某路段自东向西行驶,快要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李某发现此时信号灯已由黄灯跳转为红灯,但他不仅没有减速停下等待,相反却凭借以往在该路段的驾驶经验,抱着“此处没有闯红灯抓拍”的侥幸心理,准备快速通过路口。殊不知,吴某此时也正驾驶电动车由北向南通过该路口,最终货车右前部撞击并碾压吴某,致吴某颅脑损伤而死亡。
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李某主动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除保险公司理赔外,案件审理期间李某补偿被害人吴某近亲属50000元,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靖江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害人吴某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已经通过保险理赔得到足额赔偿,且李某等人另行补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同时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最终靖江法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后语
红灯停、绿灯行,驾驶机动车务必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本案中,李某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没有电子眼抓拍就漠视交通规则,最终导致严重交通事故。李某的行为让一个家庭瞬间残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了创伤,也让自身受到了刑罚制裁。
在此法官提醒:我们应当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尊重生命,文明驾驶,共同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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