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泰州市杰霞钢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3〕8-06800462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行为及其从属
违法事实: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9月10日,当事人从山东万爽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182.059吨加9支规格型号为F60×60×4mm 、J80×60、60×100、80×120、50×200、20×40、40×80、60×120的8种案涉冷弯空心型钢(方矩形热镀锌焊管),并分批全部销售至靖江市城北医院建设项目工地。当事人提供了《天津市友发德众钢管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四份编号均为津泰斯特检字【TST2021S02440】号的《天津泰斯特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用于证明所售冷弯空心型钢(方矩形热镀锌焊管)的质量状况。上述《天津市友发德众钢管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天津市友发德众钢管有限公司鉴定为伪造的,上述四份编号均为津泰斯特检字【TST2021S02440】号的《天津泰斯特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经天津泰斯特检测有限公司鉴定为伪造的。经核查,案涉冷弯空心型钢(方矩形热镀锌焊管)的货值金额为899291.82元,违法所得为4186.55元。当事人于2023年5月23日从任丘市任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进23.506吨同一批次型号为L50*5mm的案涉热镀锌型钢,并分两次全部销售至靖江市城北医院建设项目工地;于2023年9月初购进60支型号为L50*5mm的案涉热镀锌型钢,并于2023年9月9日销售至靖江市城北医院建设项目工地。当事人提供了《河北省唐山市百丰实业有限公司合格证》用于证明所售热镀锌型钢的质量状况。上述《河北省唐山市百丰实业有限公司合格证》经唐山百丰实业有限公司及唐山市丰润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鉴定为伪造的。案涉23.506吨同一批次型号为L50*5mm的热镀锌型钢经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镀锌层厚度项目不符合GB/T 13912-2020标准规定的要求。经核查,上述热镀锌型钢的货值金额为114574.3元(其中我局2023年9月5日检查时已销售至靖江市城北医院建设项目工地的23.506吨热镀锌型钢货值金额为107614.3元,2023年9月5日我局抽检后销售至靖江市城北医院建设项目工地的60支热镀锌型钢货值金额为6960元),违法所得为957.06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六十条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罚款金额335,052.12元;没收违法所得5,143.61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万元):33.5052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514361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3 处罚有效期:2024/09/12 公示截止期:2027/08/23 处罚机关: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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