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2021年7-10月的天然气结算价格再次上调5%,为疏导上下游价格矛盾,确保天然气经营企业平稳正常运行,根据江苏省天然气价格联动办法,结合我市配气价格核定及企业运行情况,拟定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疏导方案。
一、相关政策依据
1、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 ** 定价。
2、《江苏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规定: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
二、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
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于2021年5月份制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为2.91元/立方米,销售价格最高浮动幅度为12%,下浮不限。
三、非居民用天然气采购成本变化调查情况
依据天力燃气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上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天然气结算价格主要变化如下:
存量、增量用气价格非冬供期间,按照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上浮5%执行,即由2.02元/立方米上调至2.121元/立方米,单位上调0.101元。
靖江天力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的《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补充协议》,2021年7-10月份“存量气”中非居民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222元/立方米,价格再次提高0.101元/立方米。
四、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的规定,我市拟对非冬供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作适当疏导,具体方案为:
根据上述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情况,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为2.91元/立方米,在销售价格最高浮动后,每立方米上调0.1元。销售价格最高浮动幅度调整为12.5%,下浮不限。
五、调价时间安排
此轮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拟从发文之日起的用气量执行。
本次网上征求意见时间7天。如对上述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9月21日前反馈市发改委价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9180721,邮箱:jjsfgwwj@163.com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9月15日来源:靖江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