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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11: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泰州市税务局发布了
《关于暂停办理全市城乡居民养老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关于年终决算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

在这个时间段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缴费暂停办理提醒大家
互相转告合理安排时间千万别跑空啦
关于暂停办理全市城乡居民养老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因系统升级,自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暂停通过银行、办税服务厅、微信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城乡居民养老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2022年1月1日起将恢复办理,请缴费人提前安排相关缴费事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23日
暂停办理的还有这些
↓↓↓ 67.png

关于年终决算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元旦节假日安排,按照人民银行年终关账工作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省税务部门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的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1年12月26日0:00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暂停金三标准版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申报缴费业务,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同步关闭。
二、2021年12月29日18:00至2022年1月3日,暂停办税服务场所(含委托代征点)等POS机缴款、收现业务。
三、2021年12月30日18:00至2022年1月1日10:00,暂停金三核心系统申报缴税(费)、电子税务局(含江苏税务APP)申报缴税(费)和发票代开申请、委托代征系统申报缴税(费)和发票代开申请、自助机发票代开、车购税申报缴税、房产交易申报缴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含扣缴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缴税业务。
四、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3日,办税服务场所(含委托代征点)暂停对外办理业务。
五、2022年1月1日10:00起,电子税务局(含江苏税务APP)、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恢复业务正常办理;2022年1月4日起,所有办税场所(含委托代征点)正常对外办理业务。
为防止因暂停业务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提前安排好相关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1年12月22日
来源 : 泰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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