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靖江连发通告
发现2例阳性! 并已立案侦查!
代某武、代某2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 ** 机关立案侦查,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问题来了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到底是个什么罪?! 先看法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同时 2020年1月2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国务院批准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除了靖江这对父子 我们再看其他几个案例 河北一确诊病例涉嫌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刑事立案侦查
经查,刘某系甘肃省兰州新区中高风险地区返涿人员,其在3月3日由甘肃省兰州新区某酒店返涿后,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与多人聚集聚餐;其3月6日接到兰州警方电话,被明确告知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后仍出入公共场所及所在公司;刘某3月7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在涿州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中隐瞒其共同居住人及相关行程轨迹。其上述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最终导致其4名密切接触人员确诊新冠肺炎,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对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扬州市 ** 部门对毛某宁 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7月21日至27日期间,毛某宁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各类居民小区封控管理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同时,在 ** 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其拒绝说出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散传播。
无锡一男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被警方立案侦查
3月15日,无锡市人民医院在核酸检测中发现李某旭(男,48岁,现住新吴区,目前已被隔离治疗)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调查,近日,李某旭两次驾车往返上海,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在“门铃行动”期间也未向核查人员主动报告,且未按照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第78号通告要求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仍多次外出,致使新冠肺炎有传播危险。
干掉一座城 只需一个人 这样的事情真的很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我们再次呼吁: 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离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有涉疫城市。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本图来源:法治泰州,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