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 ** 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 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北六村一组、八组、十二组、十五组、十九组,靖西村一组,友仁村顶东组、顶西组,正西村李家场组,前门垡组、天港桥组、朱家场组;马桥镇正北村一组、三组、五组、十组、十三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20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结束后,市 ** 将于2022年6月21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市 ** 将听取被 **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凌凯;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 2022年6月7日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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