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近日
靖江市人民**连发 两则拟征地公告 又有两个地块将被征收! 此次征地涉及靖城镇、斜桥镇的12个村组 所征地块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镇集体,江防村村集体、十一组、十二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5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拟征收土地公告 — 靖拟征告〔2023〕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斜桥镇安宁村南三组、南五组、南六组、南八组、南九组、南十组、南十一组、南十三组;六一村九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8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81160120)。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 2023年5月6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来源:靖江市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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