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假期 靖江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2起 其中电动车违法行为285起 酒驾21起(含醉驾4起) ▼▼▼ 5月5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三江路路口南侧设卡,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01 凌晨3点左右,一辆白色轿车自三江路由西向东行驶,右转进入人民路,在距离检查卡点50米处时,突然停下近2分钟,又重新向检查点驶来。当民警例行检查这辆车时,一旁的群众“出言相助”,“警察叔叔,刚刚开车的驾驶员和后座乘客换了座位,他肯定是害怕酒驾被查。”一番当面对质后,原驾驶员陈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陈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陈某坦白,当晚,他和朋友喝完酒“散场”,自认为不会遇到民警查酒驾,遂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其驾车进入人民路时,突然看到前方有警灯闪烁,“机灵”的他立即让后座的朋友来开车。本想蒙混过关,没想到自己的“小聪明”竟被热心群众看在眼里。 当晚,民警在三江路与人民路共查获酒驾5起。 5月5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车站路与工农路路口设卡查酒驾。 02 凌晨2点,一辆轿车的行驶轨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女司机钱某靠边熄火停车接受检查。当车窗摇下的那一刻,一股浓烈的酒味随之飘出。面对民警的询问,钱某承认喝了酒,民警立即对钱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56mg/100ml,达到酒驾范畴。 目前,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2 N1 J! e& @9 g(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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