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社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7250|回复: 0

有编有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靖江招25人!

[复制链接]

8962

主题

8967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320
发表于 2024-6-20 14: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委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36号)精神,在“十四五”期间,继续落实中央脱贫政策“四个不摘”要求,对现有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继续执行,为此,我省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

我市2024年计划招收省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25名。为做好2024年我市省定向师范生招录工作,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01



培养目标‍‍主要是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我市教育总体现代化,为我市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

这里所说的乡村学校是指市**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02



招生计划

我市2024年共计招收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25名,招收专业和培养院校为:

微信截图_20240620140836.png
03



招生办法

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培养层次是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籍在靖江的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靖江市2024年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填报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靖江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04‍



培养工作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户籍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

在学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培养院校将情况书面报给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征得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取消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具体情形为:1.乙方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3.未能按期获取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4.毕业前未能获得相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05‍



就业政策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按时毕业后到我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毕业时我市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我市乡村学校工作的,确保有编有岗。06‍



学习费用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就业后,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条件的乡村教师定向生,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07‍



服务年限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应先征得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生的相关政策。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乙方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08‍



违约管理

我市将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09‍



咨询电话

(一)培养院校: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56226318;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731378,58235863;

3.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6789;

4.泰州学院:0523-86664242;

5.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二)靖江市教育局:

1.人事科:0523-89118221;

2.招生办公室:0523-89118295。

热忱欢迎我市高中毕业生报考我市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靖社网 苏ICP备1701695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71号

GMT+8, 2024-12-23 02:01 , Processed in 0.063145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