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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一女子被撞伤住院,事后申请理赔,肇事者竟拒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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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2: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谢谢朱律师,谢谢法律援助中心,让我们在这么快拿到了赔偿款!太感谢了!”7月15日上午,市民叶女士将一面印有“巾帼法援暖人心真情服务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靖江市援助中心,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妇女联合会和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她在遭遇车祸后,快速拿到了赔偿款。

2023年11月11日,叶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被唐某某驾驶的机动车不慎撞倒,导致叶女士受伤并入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叶女士申请理赔,唐某某拒不配合。在市妇联工作人员的帮助与指引下,叶女士了解到经济困难群众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于是她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审批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江苏三问律师事务所朱晓凤律师承办。

由于事实清楚,事故责任划分明确,且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叶女士原本希望通过保险公司快速调解理赔,可肇事方一直不肯出面调解签字。无奈之下,叶女士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承办律师与叶女士在核对确定相关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金额后,签署起诉状提交法院。考虑到本案损失均在强制三者险保险限额范围内,为了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时间成本,承办律师通过调解法官主动联系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在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多次沟通协调下,双方就叶女士的损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

期间,在得知叶女士的车辆损失尚无法出具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承办律师主动联系修理厂和定损员,拍摄了相关车辆损毁照片,并联系定损员尽快定损,最终与保险公司、肇事者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叶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2万余元,圆满化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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