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靖江市康养生态园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4〕4-02900159号 违法行为类型:标签、标识、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其从属 违法事实:2024年5月22日,本局接靖江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称,靖江市康养生态园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被抽样检验的两个批次无花果酒(商标:老季家市、规格型号:500ml/瓶、52vol、生产日期:2023-11-03和商标:老季家市、规格型号:500ml/瓶、42vol、生产日期:2023-11-08)经检验,酒精度项目均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GB/T27588 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金额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45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445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19 处罚有效期:2024/09/08 公示截止期:2027/08/19 处罚机关: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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