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每一位辛勤工作的劳动者都是社会进步的基石。然而,当不幸降临时,如何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日,靖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布的一则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而公告中的案例令人唏嘘..... 靖江市*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于2025年1月2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你单位未予回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具体内容如下: 你单位职工魏*华(身份号码32108619******0444)于2021年1月8日在工作时突发昏迷倒地,2021年1月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2022年7月6日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魏*华视同工伤。 2024年4月30日,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靖劳人仲案字(2022)第494号仲裁裁决书确认你单位应向魏*华家属赵*英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合计924524元。 2024年9月27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1282执304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靖劳人仲案字(2022)第494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程序。 为此魏*华家属向我单位提出了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如下: 1.你单位须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依法向魏*华家属赵*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魏*华工伤保险待遇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先行支付,并有要求你单位向工伤保险基金偿还的权利。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珉涔 联系电话:0523-80292309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邮政编码:214500 靖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1月9日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 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旨在确保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后 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避免因企业不履行支付义务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该企业已被限制高消费。 我们说,作为用人单位,尊重员工权益,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履行工伤赔偿责任,是其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对于企业而言,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持续发展的基石。 9 z7 _3 G; Y/ I- |" w9 z" U: I1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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