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靖江市督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MA21BFU62Q 法定代表人:陈*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靖)环罚字〔2024〕65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8月14日通过汽油在用车稳态工况法对苏MUG072进行检测,2024年7月18日通过汽油在用车双怠速工况法对苏MUG072进行检测,同一车辆未按检验规范采用同一种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处罚依据:根据《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表16-3裁量规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责令立即改正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检验的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23 处罚有效期:2024/12/25 公示截止期:2027/12/23 处罚机关: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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