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医药生产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整治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小化工”“小医药”),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打击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一、治理重点
治理重点分为两类: 一类是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进行化工、医药生产,以及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的“小化工”“小医药”。 另一类是在册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利用实验室小试、中试开展工业化生产,以及擅自改变工艺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具体情形
(一)“小化工”“小医药”违法违规行为 1.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违法违规进行化工、医药生产行为; 2.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3.以“科技”“生物”“新材料”等名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4.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或其他场所,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5.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6.已被查处的“小化工”“小医药”,“死灰复燃”继续从事违法违规化工、医药生产。
(二)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利用实验室小试、中试装置从事工业化生产; 2.擅自将工业化装置进行小试、中试; 3.工艺来源不明或未经首次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4.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 5.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随意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改变装置规模; 6.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未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情形。
三、举报方式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我市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的“小化工”“小医药”进行举报,为便于举报核查,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发生地、基本违法事实等内容,以提交图片、视频等素材为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必要时给予现场路线指引等帮助。举报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查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24小时举报电话:0523-849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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